11月2日下午2點左右,高速交警寧波支隊一大隊民警在G15沈海高速寧海收費站外廣場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時,一輛藍色奧迪小型轎車駕駛員主動熄火、下車,徑直走向警車,表示要跟隨民警到警隊接受調查處理。這突如其來的舉動讓民警懵了。
經過2個多小時的調查核實,原來,駕駛員姓孫,為了籌辦次日的18歲生日宴會,特意委托持有駕駛證的朋友租了這輛轎車開回寧海。“經過我們調查,這位小伙準備在自己的成人儀式上撐‘門面’,用車接送朋友們赴宴。可他并未成年,自然也沒有取得駕駛證。”高速交警說。
扣車前,高速交警對涉事車輛做進一步檢查。民警發現車輛的輪轂、排氣管等機件經過了非法改裝。因此,無法按時年檢,并且脫離了“交強險”有效期。隨后,民警依法對小孫采取行政強制措施,扣留了機動車。當民警對該車進行扣留前的安全檢查時,突然又有了更大的發現,在該車后排座位踏板處放著100余罐“一氧化二氮(俗稱笑氣)”和2只吸食“笑氣”用的工具壺。隨后,小孫因涉嫌非法使用危險物質,被高速交警移交縣公安局梅林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。對于無證駕駛機動車、機動車逾期未年檢、機動車脫保、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,高速交警將對小孫作另案處理。
高速交警提醒:按照《道交法》相關規定,“無證駕駛機動車”處以人民幣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罰款,可以并處7日以上、1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在未滿18周歲以及未取得駕駛證的情況下,不得向他人租借機動車。機動車所有人或中介公司,也不得將機動車租借給未滿18周歲以及未取得駕駛證的人使用,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